一、受理範圍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可以向學院申請獲取相關信息。學院依申請提供信息時,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态進行提供,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計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處理。
二、受理部門
本單位受理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:金年会院務公開辦公室(設在學院黨政辦公室)。相關信息見下表:
辦公地址: |
金年会行政辦公樓黨政辦公室 |
辦公時間: |
8:00—11:30,14:30—17:30(節假日除外) |
聯系電話: |
0858—8330736、8330626 |
傳真号碼: |
0858—8330736 |
通信地址: |
六盤水市人民西路345号 金年会黨政辦公室 |
郵政編碼: |
553001 |
電子郵件: |
yunnancaiwujsxy@126.com |
是否收費: |
否 |
三、申請方式
申請人提出申請時,應填寫《金年会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以下簡稱《申請表》),同時提交相關的身份證明材料。《申請表》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複制,也可以在金年会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。
(一)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
申請人在填寫電子版《申請表》後,可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受理部門電子郵箱,并及時告知學院黨政辦公室。
(二)書面申請
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,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金年会信息公開申請”字樣;通過傳真等方式提出申請,請相應注明“金年会信息公開申請”字樣。
(三)口頭申請
學院一般不受理口頭申請。如采用書面形式确有困難,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,受理機構将代為填寫《申請表》,但申請人必須親自簽名或者簽章予以确認。
四、處理過程
(一)審查
收到申請後,學院将依據相關制度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等進行審查。
(二)登記
對于《申請表》填寫完整,并且申請人按相關規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的申請,在收到申請的當天應予登記。以口頭形式提出的申請,在收到之時立即登記。
(三)答複
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内,本機關将按照下列情況給予答複:
1.屬于主動公開範圍的,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;
2.屬于依申請公開的,出具《金年会信息公開告知書》,按照規定向申請人提供其所需的學院信息;
3.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學院公開範圍的,出具《非本機關信息告知書》,能夠确定該信息公開單位的,應向申請人告知有單位構名稱和聯系方式;
4.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内容,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,出具《信息部分公開告知書》,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内容;
5.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,出具《信息不存在告知書》告知申請人;
6.屬于不予公開的信息範圍的,出具《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》告知申請人。
依申請公開的信息,因正當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内作出答複或者提供信息的,可以将答複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适當延長,并書面告知申請人,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。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,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期限内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期限内作出答複的,期限中止,障礙消除後恢複計算。